来源:安大略省财政厅
发布日期:2025年12月8日
以下个人及企业因违反《烟草税法》被定罪。根据《省违法行为法》规定,法院对每项违法行为均判处了受害人附加罚款。所有涉案烟草产品均已被扣押并没收。
定罪名单及处罚详情
| 姓名/企业名称 | 违法行为描述 | 判决日期及法院地点 | 处罚结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Alexander James Michaud-Thompson | 为销售目的持有12万支无标记香烟 | 2025年10月30日,康沃尔 | 缓刑,6个月监外观察 |
| Anthony Tenasco | 为销售目的持有8,059支无标记香烟 | 2025年10月16日,渥太华 | 罚款1,000加元 |
| Medicine Wheel Natural Healing Inc. | 为销售目的持有8,059支无标记香烟 | 2025年10月16日,渥太华 | 罚款1,000加元 |
| Malhar A. Khamar | 为销售目的持有68.04克未税烟草及153支雪茄 | 2025年10月16日,汉密尔顿 | 罚款2,000加元 |
| Shri Krishna Corporation (City Convenience) | 为销售目的持有4,200支无标记香烟 | 2025年10月16日,汉密尔顿 | 罚款1,400加元 |
| David Kirkwood | 持有400支无标记香烟 | 2025年10月15日,康沃尔 | 罚款80加元 |
| Vedat Durmaz | 持有3,200支无标记香烟 | 2025年10月7日,康沃尔 | 罚款500加元 |
| Ruby Kulsdom | 持有4,400支无标记香烟 | 2025年10月3日,纽马克特 | 罚款200加元 |
| Cassandra Vandergulik | 持有60支无标记香烟 | 2025年10月2日,萨尼亚 | 罚款100加元 |
关键信息
在安大略省销售无黄色税印的条装或盒装香烟(特定例外情况除外)属于违法行为。
销售透明塑料袋包装的香烟,或未持有效许可证从事烟草经营活动均属违法。
除法院根据《烟草税法》判处的罚款外,相关企业及个人还可能面临民事处罚。
自2020年1月以来,安大略省已累计对违反《烟草税法》的行为作出557项定罪,处罚金额超过560万加元,并判处40项监禁、84项缓刑及5项社区服务。
省财政厅为地方执法机构提供烟草调查补助计划。如需了解更多信息,请联系:TEGP@ontario.ca。
